原標題:“人生一串”商標遭惡意搶注?B站起訴片中燒烤店索賠500萬
對于吃貨而言,深夜美食,尤其是燒烤的誘惑,實在難以抵擋。圍繞各地燒烤文化,B站和旗幟傳媒聯(lián)合推出紀錄片《人生一串》。最近為了“人生一串”商標,《人生一串》兩家出品方,將片中拍過的燒烤店以及大眾點評網(wǎng)一起告上法庭,索賠500萬。
據(jù)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微信通報,該院近日受理了本案。
兩原告表示,己方是《人生一串》的著作權人。紀錄片播出后,“人生一串”獲得了較高的知名度、美譽度和顯著性,構成具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,公眾已就“人生一串”與原告之間形成固定聯(lián)系。原告享有基于《人生一串》形成的商業(yè)信譽、商業(yè)價值及衍生商品及服務市場上的競爭優(yōu)勢、交易機會。
原告訴稱,郭萬強的錢鋒炭缸店曾是《人生一串》紀錄片中的燒烤店之一。但在拍攝后短短幾日,郭萬強惡意搶注了“人生一串”商標,還以“人生一串”為字號設立了人生一串郭萬強燒烤店,并借此宣傳發(fā)展加盟商。被告擅自使用“人生一串”名稱誤導公眾并造成混淆,構成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。此外,兩家燒烤店擅自在店內(nèi)張貼《人生一串》海報,使用《人生一串》宣傳語,播放紀錄片《人生一串》,還在公眾號上使用紀錄片文案及宣傳語,嚴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。
由于被告在大眾點評網(wǎng)上開店,并以“人生一串”名義進行網(wǎng)絡宣傳,所以原告認為大眾點評網(wǎng)運營方漢濤公司應該承擔共同侵權責任。
為此,兩原告請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擔停止侵權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500萬元的民事責任,還要求燒烤店停止使用含有“人生一串”的字號并做工商登記變更。
被告郭萬強辯稱,被訴侵權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。原、被告不存在競爭關系,且郭萬強作為“人生一串”注冊商標的權利人,對商標進行商業(yè)經(jīng)營是合法合理的,不構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,也不構成虛假宣傳。
同時,兩家燒烤店也不存在著作權侵權行為。錢鋒炭缸店作為紀錄片《人生一串》的拍攝對象之一,在店內(nèi)播放紀錄片片段是合理的使用行為。紀錄片片段不能完整地體現(xiàn)紀錄片,沒有對權利人的作品產(chǎn)生實質(zhì)性替代的后果。
而被告大眾點評方面認為,自己作為平臺經(jīng)營者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,不應承擔侵權責任。
上海浦東法院表示,將擇期對本案進行開庭審理。
南都記者注意到,目前兩季《人生一串》在B站的播放量,已經(jīng)突破1.7億次。此外,《人生一串》也得到了觀眾的肯定,第一季豆瓣評分為9.0分,第二季為8.6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