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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的冰箱里冷藏著2個嬰兒”
來源:環(huán)球人物雜志  作者: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24 10:07:44
來源:環(huán)球人物雜志


  國家能夠保護那些孩子的生命,

  但國家忽視了

  作者:于冰

  “我沒錢墮胎,更沒錢養(yǎng)他們,只好把他們殺死,放在冰箱里……”

  近日,韓國發(fā)生了一起“冰箱死嬰案”,震驚社會。一個母親殺死了兩個孩子,藏在冰箱里數(shù)年。

  在韓國,人們將這種在醫(yī)院有出生記錄、但未登記戶籍的無戶孩子稱作“幽靈嬰兒”。

  “冰箱死嬰案”被曝光后,警方又接到近千個舉報電話。7月18日,韓國保健福祉部稱,韓國無戶籍的“幽靈兒童”共有2123人,其中249人確認死亡,占比近12%。


  · 韓國警方搜索被遺棄的“幽靈嬰兒”。

  或許普通人無法想象,什么樣的人會殺死呱呱墜地的孩子,但對一些人來說,她們是被生活所迫……


  “我撒謊了”

  如果不是一場突如其來的搜查行動,兩個孩子可能會一直被關在黑黑的冰箱里。

  今年3月初,韓國監(jiān)查院保健福利部展開定期監(jiān)查,核查嬰兒接種疫苗信息及出生申報記錄,以掌握未落戶嬰兒的實際情況。

  3個月后,有工作人員發(fā)現(xiàn),生活在水原市的高某一直沒有為兩個孩子做疫苗接種信息登記。

  起初,高某拒絕工作人員做上門調(diào)查。工作人員只好委托警方對其住宅進行扣押搜查。結果,警察在她家的冰箱里發(fā)現(xiàn)了兩個黑色塑料袋,里面裝著兩具嬰兒的尸體。

  這兩個嬰兒正是高某的孩子。

  30多歲的高某與40多歲的丈夫育有12歲的大女兒、10歲的二兒子和8歲的小女兒。一家人曾在半地下室住過一段時間,后來又搬到公婆家住。

  三個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,吃穿方面是很大的花銷,再加上教育費用,夫妻倆每天都要為全家人的生活費發(fā)愁。

  2017年,高某懷上了第四胎。為拿掉孩子,夫妻倆花了250萬韓元(約合1.3萬元人民幣)手術費用。到了第二年,她又懷孕了。“這(250萬元手術費)讓我感受到了很大的費用負擔。因為不想給丈夫帶來負擔,所以進行了隱瞞。”

  高某選擇先把孩子生下來。2018年11月,她在醫(yī)院產(chǎn)下一女。第二天,她趁家里沒人的時候帶孩子帶回了家,將其勒死,然后藏在冰箱里。

  2019年,高某再次懷孕。她重復著上一次的步驟,在同一家醫(yī)院把孩子生下來,帶回家,把他勒死,放進冰箱。


  · 高某將兩個孩子藏在冰箱里。

  高某說:“我不僅要為貧困的生活奔波,還要忍受著產(chǎn)后抑郁癥的痛苦,這一切都讓我感到彷徨、無力。另一方面,我又覺得愧對那兩個死去的孩子。我原本想等老三上了小學就去自首,可丈夫無法照顧他們,孩子離不開我,我就想等到三個孩子都從小學畢業(yè)了,再去自首。”

  “第一次接受調(diào)查時,我只想著孩子們突然和媽媽分離該有多驚慌,為了爭取時間教會他們做飯、疊衣服,所以我說謊了。”

  發(fā)生在高某身上的一切,丈夫竟全然無知。

  丈夫表示:“雖然知道妻子懷了第四胎,但以為她已經(jīng)拿掉了。”“我以為妻子只是因為說謊而去警察局接受調(diào)查,沒想到她殺死了兩個孩子,更想不到冰箱里有孩子的尸體。沒能守護住他們,我感到非常抱歉。”

  6月30日,警方以謀殺和藏匿尸體罪將高某移交給了檢方,同時認定丈夫為嫌疑人,但最終警方確認丈夫“無嫌疑”。


  · 高某(蒙頭者)被逮捕,送往檢察機關。


  處罰太輕?

  為何韓國會有“幽靈嬰兒”?

  在老一代韓國人的思想里,孩子幾乎是父母的“個人物品”,可以隨意送人、丟棄,也不主動申報出生信息。直到上世紀70年代,仍有許多父母等到孩子快上幼兒園了才申報出生信息。

  過去,韓國《居民登記法》規(guī)定,每個新生兒父母必須在孩子出生后的一個月內(nèi)到當?shù)赜嘘P部門進行人口信息登記,以便孩子享受健康保險或其他形式的正規(guī)教育等社會福利。

  若父母違反規(guī)定,沒有為孩子做登記,也只會被處以10萬韓元(約合550元人民幣)以下的罰款,醫(yī)療機構無須向行政機構通報嬰兒出生的事實。

  有輿論指出,正式這種毫無懲戒作用的處罰,才導致了“幽靈嬰兒”案件頻發(fā)。

  “冰箱死嬰案”發(fā)生后,韓國政府從6月開始進行全國大規(guī)模排查“幽靈嬰兒”。

  韓國媒體稱,由于過去的醫(yī)療數(shù)據(jù)管理不善,地方政府很難追蹤2014年以前的新生兒情況,所以本次調(diào)查只針對2014年后在醫(yī)療機構出生的“幽靈嬰兒”。

 · 韓國警方在接到報案后,在山上展開大規(guī)模搜查。· 韓國警方在接到報案后,在山上展開大規(guī)模搜查。
   

  相關部門對普查對象進行家訪時,除了調(diào)查出生申報情況,還會確認這些兒童的行蹤與安全。如發(fā)現(xiàn)“否認出生事實、拒不配合調(diào)查、疑似兒童被遺棄或買賣”等可疑情況,可聯(lián)系警方介入調(diào)查。

  此外,辦案部門也開始接到來自韓國各地的“幽靈嬰兒”舉報電話。6月30日,有95起舉報案件,此后,案件以每天上百例的速度激增,到7月10日已增至1069起。

  經(jīng)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有多名被確認已死亡的“幽靈嬰兒”都是直接或間接被親生父母害死。 

  2018年11月,一名22歲的女子在旅館獨自生下嬰兒,然后放進馬桶里,任其溺死。隨后,她將嬰兒尸體放進黑色塑料袋里,丟棄在一個停車場的垃圾桶里。 

  2019年4月,在首爾以南的城市大田,一名母親在生下孩子后疏于照顧,三天沒有喂養(yǎng)孩子,導致孩子被餓死。

 · 警方讓嫌疑人用嬰兒玩偶模仿犯罪經(jīng)過。· 警方讓嫌疑人用嬰兒玩偶模仿犯罪經(jīng)過。
   

  還有一名婦女涉嫌在2015年2月生下孩子后將其遺棄在自家附近的山上,但由于遺棄尸體罪的7年訴訟時效已于去年到期,該女子未來不會受到懲罰。

  長期以來,韓國政府和政黨都未能就保護嬰兒免受虐待和遺棄而采取行動。

  為彌補出生登記系統(tǒng)漏洞,韓國國會于7月18日舉行全體會議通過《刑法》修正案,加大對殺害和遺棄嬰兒的處罰力度,刑量最高上調(diào)至死刑。

  修正案中規(guī)定,殺害嬰兒也適用一般殺人罪的死刑、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,以及殺害尊親屬罪的死刑、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。

  在處罰方面,適用一般遺棄罪的3年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(約合2.7萬元人民幣)以下罰金,以及遺棄尊親屬罪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萬韓元(約合8.3萬元人民幣)以下罰金的刑罰。

  修正案將在公布日起6個月后正式施行。這也是韓國自1953年9月制定頒布《刑法》以來,時隔70年首次修改有關棄嬰、殺嬰的規(guī)定。


  政府“重金求子”沒效果

  近些年,韓國年輕人不愿結婚、不愿生孩子的新聞頻上各國熱搜。

  造成低生育率的因素錯綜復雜,幾屆韓國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鼓勵人們生育的措施。“重金求子”是歷任政府使用的手段之一。


  早在李明博執(zhí)政時期,曾提出過“給子女的最大禮物是弟弟妹妹”的口號,并將制訂鼓勵生育的獎勵措施作為政府最優(yōu)先考慮的課題。

  樸槿惠上臺后,韓國政府在2013年通過《嬰幼兒保育法修訂案》,將無償托育對象由就學一年前的幼兒擴大至0-5歲的嬰幼兒。自2017年起,政府將不孕不育的手術費用納入健康保險,并為19至39歲的新婚夫婦、大學生等年輕群體提供公租房。

  文在寅任內(nèi)時期簽署了“重金求子”行政令,通過支付生育獎金、增加兒童津貼和育兒假津貼,改善嬰幼兒父母的生活質(zhì)量。2018年6月,政府還推出了允許女性勞動者休假三天,帶薪接受不孕不育治療等關懷政策。

  韓聯(lián)社報道,韓國政府從2006年到2021年間投入了約280萬億韓元(約合1500億元人民幣)用于應對人口結構變化。但這些措施都未能扭轉(zhuǎn)韓國過去十年來生育率下降的趨勢。

  到了尹錫悅這屆,繼續(xù)保持前幾任“砸錢”的傳統(tǒng)。

  從2023年1月開始,政府新設“父母津貼”,向1歲以下嬰兒家庭每月提供70萬韓元(約合3900元人民幣)補貼,向1歲至2歲兒童家庭每月提供35萬韓元(約合1900元人民幣)補貼。到了2024年,相關補貼將分別上調(diào)至100萬韓元(約合5500元人民幣)和50萬韓元(約合2700元人民幣)。

  一邊是持續(xù)走低的嬰兒出生率,另一邊卻是遺棄或殺害嬰兒案件頻發(fā),連韓國網(wǎng)友都無力吐槽。一名韓國網(wǎng)友寫道,“什么時候能把真正生下來的孩子先撫養(yǎng)好了,再來談生育率問題吧”。


  韓國朝鮮大學醫(yī)學院教授金榮申告訴媒體,“一系列涉嫌殺害嬰兒的案件,揭示了韓國女性意外懷孕后面臨的黑暗故事,以及韓國是多么缺乏保護措施和性教育”。

  金教授的話并非空穴來風。有研究機構稱,韓國女性殺害嬰兒的主要動機是,她們無法向自己的父母坦承懷孕或經(jīng)濟困難。

  那些不為子女進行出生登記甚至遺棄或殺害嬰兒的家庭,有著大致相似的背景:家境貧困、文化程度較低、社會地位不高,連自己的溫飽問題都尚未解決,還怎么撫養(yǎng)孩子。



  但也有一些批評者擔心,剛剛通過的修正案可能會令未婚母親們承受更多壓力。一旦在國家系統(tǒng)中留下生育記錄,會給她們未來的求學和求職造成負面影響。

  因為有許多產(chǎn)婦是未婚媽媽,一旦主動登記了孩子信息,這個記錄會一直跟隨她的檔案,被用人單位看見,不僅面試工作時會遭受白眼,即便日后入職也會受到低人一等的待遇。

  韓國刑事司法政策研究所一位研究員說:“殺害嬰兒是一種非??膳碌姆缸?,但人們不能完全將所有責任都歸咎于母親一個人身上。它由許多社會重要因素綜合在一起。顯然,國家能夠保護那些孩子的生命,但國家忽視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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